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业务委托书模板
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业务委托书
委托方(甲方):
受托方(乙方)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、自愿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业务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委托事项
甲方委托乙方对_(项目名称)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咨询,具体服务内容包括:
- 对项目工程量的准确性、完整性进行审核;
- 对定额套用、取费标准、材料价格等的合规性进行审核;
- 对工程变更、签证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;
- 对工程结算造价进行审计并出具审核报告;
- 甲方要求的其他与本项目造价相关的咨询服务。
二、服务期限
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审计咨询工作并提交正式报告。
三、双方权利义务
1.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,并保证资料的真实、完整、合法;
2. 乙方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,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开展审计咨询工作;
3. 乙方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;
4. 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,并对报告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。
四、费用及支付方式
1. 本项目审计咨询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(大写:);
2. 支付方式:_;
3. 因审计工作需要对异地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的,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五、违约责任
1.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资料或支付费用的,乙方有权顺延工作期限;
2. 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审计咨询工作的,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;
3. 任何一方违反本委托书约定的,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。
六、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委托书发生的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向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(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)。
七、其他
1. 本委托书一式份,甲乙双方各执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
2.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;
3. 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。
委托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 年月日
受托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 年月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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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1 13:44:21